厚助投资参加中国顶尖法学院研讨会,与亚洲主要仲裁机构、司法部门、学术界和行业领袖讨论第三方资助的合法性与成本


2025年3月21日,厚助投资受邀参加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主办的第三届季度研讨会,主题为“中国第三方资助实践与规则制定”。厚助投资联合创始人王家路和高级顾问费宁在会上发言。此次研讨会汇聚了来自中国司法界、仲裁机构、高校和第三方资助行业的30多位领先从业者、专家和学者。

机构视角

杜新丽,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院长,主持了研讨会的第一环节,介绍了四个关键主题: (1) 仲裁中TPF安排的披露,(2) 受资助案件中与TPF相关的利益冲突挑战,(3) 中国及全球范围内关于TPF的机构实践和规则制定,以及(4) 中国对涉及TPF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

来自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和北京国际商事法庭的发言人分享了关于第三方资助在中国的合法性、仲裁中第三方资助的披露、受资助案件中仲裁庭命令的费用担保、资助相关费用在当事人之间的分摊以及对资助方在仲裁过程中行为的监管等问题的观点。

申请人、资助方和律师事务所视角

厚助投资联合创始人王家路主持了第二环节,强调全球第三方资助行业正朝着健康竞争的方向发展,中国也应努力以稳健有序的步伐进一步发展自身的第三方资助行业。费宁,厚助投资高级法律顾问,也在讨论中发言。

除厚助外,来自北京大学和山东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先正达集团中国等跨国公司以及竞天公诚、段和段等顶尖中国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就第三方资助在中国的合法性、第三方资助在中国的披露、费用担保问题以及仲裁程序中第三方资助成本的分摊等问题提供了理论见解和实践视角。

四个关键要点

  • 第三方资助在中国的合法性: 与会者达成共识,与普通法系中包揽诉讼和助讼原则限制第三方资助不同,中国法律没有类似的禁止性规定。由于没有法定禁令,并且在仲裁和司法实践中得到一贯认可,第三方资助在中国的合法性毋庸置疑。

  • 仲裁中第三方资助的披露: 与会者一致同意,尽管资助方不是仲裁当事人,但他们与仲裁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有必要进行披露以保障仲裁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披露应是当事人的一项义务,仲裁庭也应同样有权要求披露。

  • 受资助案件中的费用担保: 关于费用担保,与会者指出,虽然受资助方有时可能无力承担不利费用——特别是在资助协议排除此类责任的情况下——但使用第三方资助通常是出于战略财务原因,并不必然表明申请人无力支付。因此,仲裁庭不应仅基于一方使用第三方资助而命令提供费用担保。尽管如此,仲裁庭在适当时应拥有明显的权力命令提供费用担保。

  • 第三方资助成本的分摊: 关于第三方资助回报是否构成可裁决的仲裁费用,与会者讨论了三种观点:(1) 此类费用不属于仲裁费用,应仅由受资助方承担;(2) 仲裁庭可根据合理性原则进行分摊;以及(3) 它们类似于律师费,只要是可预见的,仲裁庭就可以进行分摊。